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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科技法学年会在重庆召开
发布者: 马治国 | 2007-11-10 | 3063


由中国科技法学会主办,重庆市科委和西南政法大学承办的中国科技法学会2007年年会,于118-9日在重庆召开。来自全国各级人大、政府、法院及高校的近百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就科技进步法的修改、技术合同制度、自主创新与科技法制建设、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新技术发展与知识产权司法实践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地交流
和讨论。
(中国科技法学年会2007年会11月8-9日在重庆召开,西安代表合影)

一、关于科技进步法的修订。本阶段讨论由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会长段瑞春主持,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科技室徐友刚巡视员就科技进步法修改的背景、修订的亮点及起草审议的有关情况予以介绍。他介绍到,本次科技法的修订上不仅从框架上将以前的十章
62条改为八章72条,修改幅度较大;还在内容上删除了不合时宜的旧法条,增加了诸多富有时代特征的新法条,在战略目标和任务、在科技任务的物质保障等诸多方面上有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科学技术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法规与知识产权处林新副处长,就科技法制工作的机遇挑战作了的发言,内容主要有以下两方面:1.科技法制工作的进展与形势;2.下一步科技立法的任务。最后还就自己在实际工作的思考与困惑与代表们展开了深入的互动与交流。

二、关于技术合同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实施。2007年是技术合同法律制度颁布的20周年,中国技术市场促进中心技术市场管理处陈晴处长、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林耕、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陶鑫良院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汤茂仁庭长、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就技术合同的相关内容做了大会发言。陈晴处长以“技术合同制度——技术市场发展大坚实基础与法律保障”为题,从四个方面就技术合同实施20年来技术市场的发展及其法制保障的完善进行了总结。林耕主任以北京市技术市场为例,就完善技术合同法律制度的相关思考,为代表们从理论到实践较全面的展开剖析。陶院长从诉讼实务的微观角度出发,就技术合同中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而汤茂仁庭长则就审判实务中技术合同的备案、登记以及合同的解除等问题作了报告。

三、关于自主创新与科技法制建设。湖南省科技厅姜郁文总工程师、湖北省法制办类体华主任、安徽大学唐大森教授、华中科技大学焦洪涛副教授等人做了报告。他们就“关于发展我国民间科技事业的法律思考”、“可持续发展与科技法制建设”、“促进科技创新的税收立法”以及“中国数字虚拟人工程的ELSI”做了发言。并且由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何敏副院长、天津大学社科与外语学院的吕凯副院长就发言人的报告做了精彩点评。

四、关于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相关制度。来自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陈锦川庭长以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研究为题,围绕知识产权诉讼中电子证据、公证文书、举证责任的转移、司法鉴定以及诉讼辅助人等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探讨。复旦大学陈乃蔚教授就“专利池许可模式下的专利搭售”问题进行了分析,从经济学角度切入,以美国立法模式为鉴,剖析了该问题。西安交通大学周方老师以“论技术标准与专利制度价值的融合”为题,不仅就其相关基础概念予以界定,还具体探讨了专利制度的价值分析与技术标准制度价值分析,以及两者的比较,从而为二者更好的融合进行价值层面的剖析。

    最后,在中国科技法学会会长、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段瑞春主席主持下,会议举行闭幕式,并对优秀科技法学作品进行了表彰。
    我校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周方老师的论文获得优秀作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