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荔知”读书会暨论文工作坊2026年第6期(总第23期)成功举办
- 发布时间:
- 202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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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港荔知”读书会暨论文工作坊2026年第6期(总第23期)成功举办
- 摘要:
- 2026年9月12日,“新港荔知”读书会暨论文工作坊2026年第6期(总第23期)在中国西部创新港涵英楼3079会议室举行。读书会由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焦和平教授主持,设有会前交流、论文汇报、论文评议三个环节。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岳强、梁龙坤、李泽僖、吴德正、王子琛、陈逸飞,硕士研究生柳晶、孟砾婷、薛昂、张瑞心、曹翊泽、李佳欣、丁妙染、谷一、廖伟新、黄东翔、刘子睿、高煜涵等团队成员参与研讨。
- 内容:
2026年9月12日,“新港荔知”读书会暨论文工作坊2026年第6期(总第23期)在中国西部创新港涵英楼3079会议室举行。读书会由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焦和平教授主持,设有会前交流、论文汇报、论文评议三个环节。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岳强、梁龙坤、李泽僖、吴德正、王子琛、陈逸飞,硕士研究生柳晶、孟砾婷、薛昂、张瑞心、曹翊泽、李佳欣、丁妙染、谷一、廖伟新、黄东翔、刘子睿、高煜涵等团队成员参与研讨。
一、会前交流
会议伊始,焦和平教授对2026级新生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新入学同学依次进行自我介绍,增进了师生之间的相互了解。随后,焦和平教授与同学们围绕学习、生活中的困惑进行深入交流。他强调,专业能力是立身之本,学术研究重在平时积累,同学们要在校期间筑牢专业基础,如此方能在今后工作中运用所学。最后,焦和平教授介绍了此次读书会的举办背景与论文汇报主题,并鼓励同学们以问题为导向,在阅读与写作中不断提升学术素养。

二、论文汇报
本期读书会由2026级在职博士研究生陈逸飞作论文汇报,汇报论文题目为《技术事实牵连性作为知识产权上诉分流辅助标准的理论逻辑与实现路径》。汇报人从选题背景、现行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分流规则的现状与局限性、技术事实牵连性的概念与判断体系、技术事实牵连性作为上诉分流辅助标准的正当性与限度,以及制度的完善等方面汇报了论文的基本情况。

三、论文评议
随后,团队成员逐一对论文进行了详细评议,围绕语言表达、文章结构、论证逻辑、观点争议等方面展开热烈讨论。

柳晶指出,案件间的牵连性更宜定位为分析工具,而非独立制度基础;同时,商业秘密案件通常不存在识别问题,相关表述可作调整。

张瑞心提出,文章可适当增加典型案例与实证数据,以增强论证的说服力和实践针对性,使观点更具支撑。

丁妙染提出,目前外文文献相对不足,可从比较法角度补充论述;同时应区分价值论述与措施论述,避免内容重复。

廖伟新提出,“问题的提出”部分篇幅过长,应适当精简;随附上诉管辖的理论基础论述尚需加强,以提升论证充分性。

曹翊泽认为,牵连性的判断标准应进一步细化,明确具体考量因素,增强规则的可操作性与适用性。

李佳欣认为,文章创设了若干新概念,但对其内涵及相互关系的阐释尚不充分,应加强概念界定与逻辑衔接。

谷一提出,对现行规则的描述学术价值有限,可予以删减;审查条件的得出过程应作为重点展开论述。

孟砾婷认为,文章涉及多个层次内容,导致研究目的不够清晰,应调整结构,突出核心问题与论证主线。

梁龙坤指出,论文关于正当性的论述需要更多理论基础,可从管辖、诉的概念、经济性等理论方面予以补充。

王子琛建议,调整论文论述结构,将正当性和限度部分的论述前移,以更好衔接后文制度构建。

李泽僖指出,应注重文章逻辑完善,厘清相关制度与法定管辖制度的关系,避免被误认为存在冲突。

吴德正强调,上诉管辖调整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授权,单靠司法解释难以解决;正当性论述可结合程序法理论深化。

黄东翔提出,牵连程度划分不能仅以结果为导向,应增强可操作性;制度启动与运行主体也应进一步明确。

刘子睿认为,实践中尚存在文章未提及的例外情形,需要补充论述,以提升制度方案的周延性。

高煜涵认为,文章对新概念的定义应减少使用涵摄方式,避免概念不明确;可增加对人工智能、算法等前沿问题的回应。
薛昂认为,文章对关联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的类型化分析仍有拓展空间,可进一步区分当事人不同、后案上诉时前案已生效等情形,并补充相关论述。
岳强提出,可补充关于分流经济性及其实现手段的论述,以完善制度设计层面的分析。

焦和平教授在总结发言中指出,该论文选题具有现实意义,内容较为扎实,未发现明显知识性错误,主要问题在于逻辑结构、论证充分性和体系优化。焦和平教授就论文的具体修改提出以下意见:1.加强案例运用。实务性论文中案例至关重要,既可使用真实案例,也可设计假设案例,用以说明因管辖不同导致同案不同判,进而影响司法公信力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弊端;应精简铺垫,开篇直接切入主题,阐明现有管辖规则可能导致不利后果。2.关于论文整体逻辑与结构。“现状与局限”应重点分析现有分流规则的现状及其局限性,对现有规则的合理性无需大篇幅论述;“功能边界”相关内容可并入此部分作为对现有规则或解决方案局限性的分析,也可并入后文“正当性”部分,从正反两方面论证新标准的必要性;“正当性基础”的位置与内容应提前,作为立论核心,并从诉讼法等理论层面论证技术牵连性作为辅助标准的依据; “识别判断与适用完善”可考虑整合,从不同维度对技术牵连性进行类型化梳理,并明确其规范定位、判断体系及适用完善路径。3.关于写作技巧与可读性。应善用标题与衔接词,在二级标题下内容较多处可使用三级标题帮助梳理逻辑;段落间交替使用“首先、其次、最后”“其一、其二、其三”等不同衔接词,增强文章可读性与节奏感。同时应注意保持各章节篇幅平衡。

本次读书会围绕2026级博士研究生论文报告展开深入研讨,与会人员从案例运用、文献综述、逻辑结构、论证充分性、学术规范与体系优化等方面提出了系统性修改建议,为论文后续完善提供了方向指引与学术指导,有助于提升论文质量、强化学术写作规范意识与课题组学术创新能力,也进一步营造了良好学术研讨氛围,有助于新生尽快适应研究生生活。
图片:曹翊泽
文字:陈逸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