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治国,男,陕西绥德人,中共党员。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主任,博士生导师。博士、律师、仲裁员、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人。
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会长、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以及科技法研究会会长、陕西省版权协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
兼任陕西省委政法委法律专家库成员、陕西省委政法委特邀研究员、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律顾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法律顾问、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法律顾问、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等职务。
主持过国家级课题8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项,863重大专项2项;省部级课题20项,横向课题20余项。出版著作、教材15部,发表论文300多篇;获各类科研、教学奖50多项。
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励19项,其中获得陕西省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司法部优秀教材奖1项;陕西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陕西省委省政府领导干部调研成果三等奖1项,最高人民检察院优秀论文二等奖1项,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获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陕西省高校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获得陕西省省级精品课程1项,西安交通大学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二等奖一项,优秀教材一等奖1部。获宝钢优教师奖、王宽诚育才奖,2005、2017年两次获得西安交通大学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获国务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科技法学最高奖——“中国科学技术法学杰出成就奖”,全国社科普及名家称号。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批专家库成员,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骨干专家,国家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专家,陕西省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专家。2001年、2003年两次被授予“陕西省优秀法学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