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
(一)享受学校和学院关于博士后的待遇;
(二)根据其发表的学术论文署名情况,本课题组将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与业绩奖励。
招收条件
(一)具有博士学位(一般在取得博士学位4年内),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二)国家计划博士后原则上面向统招统分博士毕业生招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在读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国内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篇,或被SCI(EI/ISTP)收录论文1篇(2篇/2篇);
2.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博士毕业生奖励;
3.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排名前3位),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参加国家重大研究课题取得阶段性成果。
本校博士毕业生一般不得进入校内与授予其博士学位相同的一级学科流动站。
(三)项目博士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科研项目所在学科(学院)自主确定招收条件。
(四)校内博士后原则上不进入与授予其博士学位相同的一级学科流动站。
(五)企业博士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流动站所在学科和企业商定招收条件。
招收程序
(一)博士后招收的一般程序为: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经流动站组织专家考核后,报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报陕西省博管会审批。
申请材料包括:《博士后申请表》、申请者博士生导师推荐信、流动站合作导师推荐信、身份证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身体健康证明,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二)校内博士后申请进站前须和人事处签订在职培养协议。
要求
(一)满足学校和学院关于博士后出站的要求;
(二)课题组主要以主流国际期刊论文、高水平的政策报告、高水平社会服务实践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