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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在沣裕法庭调查
发布者: 马治国 | 2007-12-01 | 3162

2007121星期六上午9点,马治国教授带领博士生周方、陈波,硕士生李绕娟等一行4人顶着寒风赶到长安区沣裕人民法庭(滦镇),对基层法庭的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并且旁听了一起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工作。

沣峪人民法庭是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的一个派出法庭,共有六名法官,周六当天除其中一名因病住院之外全部在法院工作。法庭的办公条件比较简陋,但工作量较大,今年截至11月底已经受案330多件,且多为积怨很深的乡村邻里纠纷,很难处理。法官们从农村基层的实际情况出发,立足于矛盾的根本解决,在大量细致的走访、调解工作基础上,使得70%以上的案件最终以调解结案。

如当天审理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被告双方本是同门关系,发生纠纷后却争议很大,产生了较为严重的身体和精神损害后果。案件的主办法官为落实方便群众诉讼的原则,应当事人的要求在星期六开庭。并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到双方的过错、经济承受能力以及损害后果,就损害赔偿额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入情入理的调解工作,为以后真正解决争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