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工程教育认证

关于工程教育认证

工程教育认证是从工程实践和职业角度对高等学校所设置的各类工程技术专业教育质量的一种认可。通过认证的专业,表明该专业教育质量达到了规定的水准,毕业生掌握了从事工程技术实际工作必备的理论、技术、产业及社会知识。
  工程教育认证是实施工程学位与工程师国际互认制度的重要前提。20世纪80 年代以来,一些国家发起构建国际工程教育与工程师互认体系,并签订了《华盛顿协议》。为推进我国工程师制度改革,加快高等工程教育与国际工程教育互认体系接轨,尽早加入《华盛顿协议》,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全国工程师制度改革协调小组,并于2006年开始,由教育部牵头在我国开展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正式成立了全国工程教育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并由中国科协负责申请加入《华盛顿协议》对外合作工作。2012年,按照《华盛顿协议》要求,我国在原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China Engineering Education Accreditation AssociationCEEAA),该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该协会将作为我国开展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的唯一合法组织。
  截止2013年,我国已先后开展机械类、化工类、电气信息类、计算机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环境类、食品类、矿业类、安全类、材料类、测绘类、仪器类、地质类、土木类、建筑类等18个专业类认证,认证了443个专业点。基本建立起了与国际实质等效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
        2013619日,国际工程联盟大会经过正式表决,全票通过接纳我国为《华盛顿协议》预备会员。这是提高我国工程教育质量、促进我国工程师按照国际标准培养、提高工程技术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的基础和关键,对我国工程技术领域应对国际竞争、走向世界具有重要意义。
  未来,我国将继续以建立与实施具有国际实质等效性的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工程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工程教育质量,促进中国工程教育的国际互认体系良性发展。

环境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

20078月,原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成立环境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试点工作组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环境工程专业认证试点工作,起草了环境工程专业补充标准等文件,多次组织对认证专家的集中培训,建立了一套有效的工作流程和一支专业的认证队伍。20124月,原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环境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员会),并设立分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委员会拥有15位委员、31位认证专家和6位秘书处,负责环境类专业的认证工作。其中,分委员会委员包括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人和其他委员11人;认证专家由环境类专业领域的教育界学术专家和相关行业技术专家构成,部分专家同时担任分委员会委员,目前随着认证高校规模的扩大,分委员会在不断扩充专家库;秘书处成员包括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和其他成员4人。

         我会承担分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以来,在中国科协和教育部等各级领导的支持下,积极开展环境类专业认证工作,充分发挥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筹备委员会、分委员会、认证专家与被认证高校之间的纽带作用。并制定《环境类专业认证分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以推进分委员会工作的规范化、持续化运行。

专业认证标准 PDF

专业认证程序 PDF

环保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PDF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PDF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PDF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PDF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1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PDF

《201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 PDF

《201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 PDF

《201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 PDF 

《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 PDF

《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 PDF

《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 PDF

《200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 PDF

《2008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 PDF

《2007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 PDF

《200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 PDF

《200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 PDF